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調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yè)務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jiān)會發(fā)[2017]第13號)的有關要求,經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決定于2024年9月24日起對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海通證券”(股票代碼:600837),“國泰君安”(股票代碼:601211)采用“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
在“海通證券”和“國泰君安”復牌且其交易體現(xiàn)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征后,恢復按市場價格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特此公告。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