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誠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中信保誠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協議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錄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3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4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12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13
六、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及執(zhí)行......................................15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8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21
九、基金收益分配................................................26
十、基金信息披露................................................27
十一、基金費用..................................................28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30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31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31
十五、禁止行為..................................................33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35
十七、違約責任..................................................36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37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38
二十、其他事項..................................................38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簽訂..........................................38
鑒于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
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具備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資格和能力;
鑒于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
銀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具備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資格和能力;
鑒于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擬擔任中信保誠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擔任中信保誠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
為明確中信保誠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權
利義務關系,特制訂本托管協議;
除非另有約定,《中信保誠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
金合同”)中定義的術語在用于本托管協議時應具有相同的含義;若有抵觸應以基
金合同為準,并依其條款解釋。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
行大樓9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銀城路16號19層
郵政編碼:200120
法定代表人:涂一鍇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2005]142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貳億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郵政編碼:100033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12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
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
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yè)務;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中
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等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
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制訂。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之間在基金財產的保管、
投資運作、凈值計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jiān)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
及職責,確?;鹭敭a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鸷贤鞔_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和交易對手庫,以便基
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tǒng),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
準的約定進行監(jiān)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投資于法律法規(guī)允許投資的金融工具,具體如下:
1.現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資券;
4.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
5.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
6.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債券回購;
7.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中央銀行票據(以下簡稱“央行票據”);
8.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資產支持證券;
9.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對于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融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投資組合遵循以下投資
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資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轉換債券;
(3)剩余期限超過397天的債券;
(4)信用等級在AAA級以下的企業(yè)債券;
(5)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債券,但市場條件發(fā)生變化后另
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6)非在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或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資產支持證券;
(7)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規(guī)定的限制。
2.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120天;
(2)本基金投資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
(3)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過397天但剩余存續(xù)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
率債券的攤余成本總計不得超過當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4)本基金買斷式回購融入基礎債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過397天;
(5)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yè)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凈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yè)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5%;
(6)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公司發(fā)行的短期企業(yè)債券及短期融資券的比例,合計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guī)模的10%;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
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
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8)除發(fā)生巨額贖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在每個交易日
均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因發(fā)生巨額贖回致使本基金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
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20%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貨幣市場基金投資于同
一商業(yè)銀行的銀行存款及其發(fā)行的同業(yè)存單與債券,不得超過該商業(yè)銀行最近一
個季度末凈資產的10%;
(10)當本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時,
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60天,平均剩余存續(xù)期不得超過120天;
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30%;
(11)當本基金前10名份額持有人的持有份額合計超過基金總份額的20%時,
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90天,平均剩余存續(xù)期不得超過180天;
投資組合中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低于20%;
(12)本基金投資于主體信用評級低于AAA的機構發(fā)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資
產凈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其中單一機構發(fā)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
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債券、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銀行
存款、同業(yè)存單、相關機構作為原始權益人的資產支持證券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
其他品種;
(13)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0%。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本條所規(guī)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
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本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
圍保持一致;
(15)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1)、(8)、(13)、(14)條外,因基金規(guī)?;蚴袌鲎兓瘜е?
本基金投資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以達到上述標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3.本基金投資的短期融資券的信用評級應不低于以下標準:
(1)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1級或相當于A-1級的短期信用級別;
(2)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豁免信用評級的短期融資券,其發(fā)行人最近三年的信
用評級和跟蹤評級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A級或相當于AAA級的長期信用級別;
②國際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低于中國主權評級一個級別的信用級別(例如,
若中國主權評級為A-級,則低于中國主權評級一個級別的為BBB+級)。
同一發(fā)行人同時具有國內信用評級和國際信用評級的,以國內信用級別為
準。
本基金持有的短期融資券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
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20個交易日內對其予以全部減持。
4.本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須具有評級資質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持續(xù)信用
評級,且其信用評級應不低于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A級或相當于AAA級的
信用級別。
本基金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的,基金管理
人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對其予以全部賣出。
5.本基金擬投資于主體信用評級低于AA+的商業(yè)銀行的銀行存款與同業(yè)存單
的,應當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批準,相關交易應當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
意,并作為重大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如果法律法規(guī)對上述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
金投資將不再受相關限制。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托管協
議第十五條第九款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鹜泄苋送ㄟ^事后監(jiān)督方式對
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資禁止行為和關聯交易進行監(jiān)督。根據法律法規(guī)有關基金禁止
從事關聯交易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
關系的股東、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有關關聯方發(fā)行的證券
名單?;鸸芾砣撕突鹜泄苋擞胸熑未_保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準確性、完
整性,并負責及時將更新后的名單發(fā)送給對方。
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與關聯交易名單中列示的關聯方進行法律法規(guī)
禁止基金從事的關聯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
止該關聯交易的發(fā)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無法阻止關聯交易發(fā)生時,
基金托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對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關聯交易,基金托
管人事前無法阻止該關聯交易的發(fā)生,只能進行事后結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
此造成的損失,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
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鸸芾砣藨獓栏?
按照交易對手名單的范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鹜泄苋吮O(jiān)督基金
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鸸芾砣丝?
以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單確定前已
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如基
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
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并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
托管人協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
交易,并負責解決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及損失。若未履約的交易對手在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
理人確定的時間前仍未承擔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對
相應損失先行予以承擔,然后再向相關交易對手追償?;鹜泄苋藙t根據銀行間
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沒
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投資銀行存款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管理人負責對本基金存款銀行的評估與研究,建立健全銀行定期存款
的業(yè)務流程、崗位職責、風險控制措施和監(jiān)察稽核制度,切實防范有關風險?;?
金托管人負責對本基金銀行定期存款業(yè)務的監(jiān)督與核查,審查、復核相關協議、
賬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1)基金管理人負責控制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
存款銀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銀行選擇方面的風險。因選擇存款銀行不當造
成基金財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
(2)基金管理人負責控制流動性風險,并承擔因控制不力而造成的損失。流
動性風險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要求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而存
款銀行未能及時兌付的風險、基金投資銀行存款不能滿足基金正常結算業(yè)務的風
險、因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而涉及的利息損失影響估值等涉及到基金流
動性方面的風險。
(3)基金管理人須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建設。如因基金管理人員工的個
人行為導致基金財產受到損失的,需由基金管理人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基金管理人投資銀行存款時,應就相關事宜在更新招募說明書中予以披
露,進行風險揭示。
2.基金管理人在投資銀行存款之前,需與存款銀行總行或其授權分行簽訂總
體合作協議。如將資金存放于存款銀行總行,則應與其簽訂具體存款協議;如將
資金存放于其授權分行書面指定的分支機構,則存款銀行總行應出具承諾函確認
對存款承擔償付義務,承諾函中需明確定期存款的金額、期限、利率、具體存款
銀行名稱等與基金定期存款有重要關系的事項,并由存款銀行簽訂具體存款協議。
具體存款協議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存款賬戶必須以基金名義開立,并加蓋本基金公章和基金管理人公章,
賬戶名稱為基金名稱。
(2)協議須約定存款類型、期限、利率、金額、賬號、起止時間,存款銀行
經辦行名稱、地址及進款賬戶。
(3)協議須約定基金托管人經辦行名稱、地址和賬戶,且本基金賬戶為唯一
回款賬戶。
(4)資金匯劃須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結算系統(tǒng),存款銀行經辦行須滿足基金托
管人的查詢要求,在查復內容中須明確資金到賬時間、金額、所入賬戶名稱、賬
號。
(5)定期存款存續(xù)期間,存款銀行經辦行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實時查詢定期
存款余額的途徑并確保查詢。
(6)未支取存款受損責任由存款銀行承擔。
(7)如辦理定期存款憑證掛失,須由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別授權的
人員持授權委托書共同辦理。
(8)為防范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存款銀行須提供部分提前支取時的支
付保證承諾和利息計付等具體安排。
3.辦理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開戶、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
需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持授權委托書共同全程辦理,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還要將授權委托書的復印件交由對方備份?;鸸芾砣松鲜鍪马?
授權人員與基金管理人負責洽談存款事宜并簽訂存款協議的人員不能為同一人。
基金管理人不得單獨申請存款憑證掛失。
4.本基金投資于銀行存款后,基金管理人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
期支取時,需提前發(fā)送投資指令到基金托管人處,以便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
履行相應的業(yè)務操作程序。如基金管理人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基
金管理人負責補足已提取資金部分的息差(即本基金已計提的資金利息和提前支
取時收到的資金利息差額)。
5.本基金投資于銀行存款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本基金的存款銀行應當是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資格、證券投資基金
代銷業(yè)務資格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人托管人資格的商業(yè)銀行。
(2)本基金定期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含一年),且到期后不得展期。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yè)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百分之三十。
(4)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yè)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凈值的百分之五。
(5)本基金投資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三十。
基金托管人將據此監(jiān)督。
6.本基金投資于銀行存款時,應本著便于基金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監(jiān)督核查的
原則,盡量選擇基金托管人營業(yè)地址所在地的分支機構。
7.法律法規(guī)或者監(jiān)管部門對上述業(yè)務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
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
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
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書面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
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
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
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
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七)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協議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
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
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八)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九)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藷o正
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
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復核基金
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根據基
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
賬管理、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
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
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
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
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藷o正
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
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
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基
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
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
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
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
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
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營業(yè)機構開立
的“基金募集專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
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同時在規(guī)定
時間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
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
定辦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賬戶,并根據基
金管理人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和使用。
2.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
4.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托管人專用賬戶
辦理基金資產的支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
基金開立基金托管人與基金聯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
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
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
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結算備付金、結算互?;?、交
收價差資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議訂立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
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立、使用的,若無相關規(guī)定,則基金托
管人比照上述關于賬戶開立、使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賬戶,并代
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斯餐砘鸷炗?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
由基金托管人負責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
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據營業(yè)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
持有。實物證券等有價憑證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辦理。
基金托管人對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簽署,由基金管理人負責。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審計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協議及基金投資業(yè)務中產生
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原件?;鸸芾砣藨谥卮蠛贤炇鸷蠹皶r以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
管人,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
金合同終止后15年。
六、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及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財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付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等有關事項。
(一)基金管理人對發(fā)送指令人員的書面授權
1.基金管理人應指定專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書面授權文件,內容包括被授權人名單、
預留印鑒及被授權人簽字樣本,授權文件應注明被授權人相應的權限。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權文件原件并經電話確認后,授權文件即生效。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授權文件負有保密義務,其內容不得向被授權
人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漏。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有權機關要求的除外。
(二)指令的內容
1.指令包括贖回、分紅付款指令、回購到期付款指令、與投資有關的付款指
令、實物債券出入庫指令以及其他資金劃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發(fā)給基金托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款項事由、支付時間、到賬時間、
金額、賬戶等,加蓋預留印鑒并由被授權人簽字。
(三)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及執(zhí)行的時間和程序
1.指令的發(fā)送
基金管理人發(fā)送指令應采用加密傳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雙
方書面共同確認的方式。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在其合法的經營權限和交易
權限內發(fā)送指令;被授權人應嚴格按照其授權權限發(fā)送指令。對于被授權人依約
定程序發(fā)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認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經撤銷或
更改對交易指令發(fā)送人員的授權,并且基金托管人根據本協議確認后,則對于此
后該交易指令發(fā)送人員無權發(fā)送的指令,或超權限發(fā)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
擔責任,授權已更改但未經基金托管人確認的情況除外。
指令發(fā)出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以電話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在交易結束后將銀行間同業(yè)市場債券交易成交單加蓋印章后及
時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電話確認。如果銀行間簿記系統(tǒng)已經生成的交易需要取
消或終止,基金管理人要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應于劃款前一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投資劃款指令并確認,如
需在劃款當日下達投資劃款指令,在發(fā)送指令時,應為基金托管人留出執(zhí)行指令
所必需的時間。指令傳輸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夠的劃款時間,致使資金未能及時
到賬所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指令的確認
基金托管人應指定專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預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單,
并與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發(fā)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達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
應指定專人立即審慎驗證有關內容及印鑒和簽名,如有疑問必須及時通知基金管
理人。
3.指令的時間和執(zhí)行
基金托管人對指令驗證后,應及時辦理。指令執(zhí)行完畢后,基金托管人應及
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達指令時,應確?;鹳Y金賬戶有足夠的資金余
額,對基金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投資指令、贖回、
分紅資金等的劃撥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執(zhí)行,但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審核、查明原因,出具書面文件確認此交易指令無效?;鹜泄苋瞬?
承擔因未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損失的責任。
(四)基金管理人發(fā)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發(fā)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指令發(fā)
送人員無權或超越權限發(fā)送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監(jiān)督職能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錯誤時,有權拒絕執(zhí)
行,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需撤銷指令,基金管理人應出具書面說明,
并加蓋業(yè)務用章。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暫緩、拒絕執(zhí)行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
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執(zhí)行的處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指令執(zhí)行并對基金財產
或投資人造成的直接損失,由基金托管人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七)更換被授權人員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換被授權人、更改或終止對被授權人的授權,應提前通知基金
托管人,同時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權人的姓名、權限、預留印
鑒和簽字樣本?;鹜泄苋嗽谑盏绞跈辔募⒔涬娫挻_認后,授權文件即生
效,原授權文件同時失效。被授權人變更通知生效前,基金托管人仍應按原約定
執(zhí)行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認其效力。
基金托管人更換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應提前通過錄音電話通知基金
管理人。
(八)其他事項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時,應對指令的要素是否齊全、印鑒與被授權人是否
與預留的授權文件內容相符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對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對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基金參與認購未上市債券時,基金管理人應代表本基金與對手方簽署相關合
同或協議,明確約定債券過戶具體事宜。否則,基金管理人需對所認購債券的過
戶事宜承擔相應責任。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
基金管理人應設計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標準和程序?;鸸?
理人負責選擇證券經營機構,租用其交易單元作為基金的專用交易單元?;鸸?
理人和被選中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委托協議,基金管理人應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并將被選中證券經營機構提供的《基金用戶交易單元變更申請書》及時送達基金
托管人,確?;鹜泄苋松暾埥邮战Y算數據。交易單元保證金由被選中的證券經
營機構交付。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基金的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中將所
選證券經營機構的有關情況、基金通過該證券經營機構買賣證券的成交量、回購
成交量和支付的傭金等予以披露,并將該等情況及基金交易單元號、傭金費率等
基本信息以及變更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清算與交割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結算備付金管理辦法》,在每月前3
個工作日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對結算參與人的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進行重
新核算、調整。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調整最低結算備付金當日,在資
金調節(jié)表中反映調整后的最低備付金。管理人應預留最低備付金,并根據中國證
券登記結算公司確定的實際下月最低備付金數據為依據安排資金運作,調整所需
的現金頭寸。
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買賣證券的清算交收。場內資金結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結算數據辦理;場外資金匯劃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劃款指令具體辦理。
如果因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應由基金托管
人負責賠償;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單元等事宜,
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數據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錯的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如果
因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單獨結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
理人承擔;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違反市場操作規(guī)則的規(guī)定進行超買、超賣等原因
造成基金投資清算困難和風險的,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后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負責解決,由此給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資產
造成的直接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確保T日日終有足夠的資金頭寸完成T+1
日的投資交易資金結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導致資金頭寸不足,基金管理人應
在T+1日上午10:00前補足透支款項,確保資金清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規(guī)定備足
資金頭寸,影響基金資產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
之間的一級清算,由此給基金托管人、基金資產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資產造
成的直接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托管人在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劃款指令時,基金銀
行賬戶或資金交收賬戶(除登記公司收保或凍結資金外)上有充足的資金?;鸬?
資金頭寸不足時,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劃款指令?;鸸芾砣?
在發(fā)送劃款指令時應充分考慮基金托管人的劃款處理時間。在基金資金頭寸充足
的情況下,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本協議的指令不
得拖延或拒絕執(zhí)行。
2.交易記錄、資金和證券賬目核對的時間和方式
(1)交易記錄的核對
基金管理人按日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每日對外披露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
和7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須保證當天所有實際交易記錄與基金會計賬簿上的交
易記錄完全一致。如果實際交易記錄與會計賬簿記錄不一致,造成基金會計核算
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導致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資金賬目的核對
資金賬目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日核實。
(3)證券賬目的核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結束后核對基金證券賬目,確保雙方賬目
相符。
(三)基金申購和贖回業(yè)務處理的基本規(guī)定
1.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確認、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注冊登記機構
負責。
2.基金管理人應將每個開放日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傳送給
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藨獙鬟f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真實性
負責。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查收申購及轉入資金的到賬情況并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
及時劃付贖回及轉出款項。
3.基金管理人應保證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注冊登記機構每個工
作日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前一開放日上述有關數據,并保證相關數據的準
確、完整。特殊情況時,雙方協商處理。
4.注冊登記機構應通過與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統(tǒng)發(fā)送有關數據(包括電
子數據和蓋章生效的紙制清算匯總表),如因各種原因,該系統(tǒng)無法正常發(fā)送,雙
方可協商解決處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的數據,雙方各自按有關
規(guī)定保存。
5.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辦理本基金的注冊登記業(yè)務,應保證上述相關
事宜按時進行。否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6.關于清算專用賬戶的設立和管理
為滿足申購、贖回及分紅資金匯劃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開立資金清算的專
用賬戶,該賬戶由注冊登記機構管理。
7.對于基金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款,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
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應收款沒有到達基金資金賬戶的,基金托
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損失的,基金管理
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
8.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規(guī)定
撥付贖回款或進行基金分紅時,如基金資金賬戶有足夠的資金,基金托管人
應按時撥付;因基金資金賬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時撥付,
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墊款義
務。
9.資金指令
除申購款項到達基金資金賬戶需雙方按約定方式對賬外,回購到期付款和與
投資有關的付款、贖回和分紅資金劃撥時,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達指令。
資金指令的格式、內容、發(fā)送、接收和確認方式等與投資指令相同。
(四)申贖凈額結算
基金托管賬戶與“基金清算賬戶”間的資金結算遵循“全額清算、凈額交收”
的原則,每日按照托管賬戶應收資金與應付資金的差額來確定托管賬戶凈應收額
或凈應付額,以此確定資金交收額。當存在托管賬戶凈應收額時,基金管理人應
在T+2日15:00之前從基金清算賬戶劃到基金托管賬戶,基金托管人在資金到賬
后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將有關書面憑證傳真給基金管理人進行賬務管理;
當存在托管賬戶凈應付額時,基金管理人應在T+1日將劃款指令發(fā)送給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將托管賬戶凈應付額在T+1日15:00之
前劃往基金清算賬戶,基金托管人在資金劃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將有關
書面憑證交給基金管理人進行賬務管理。特殊情況時,雙方協商處理。
(五)基金轉換
1.在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開展轉換業(yè)務之前,基金管理人應
函告基金托管人并就相關事宜進行協商。
2.基金托管人將根據基金管理人傳送的基金轉換數據進行賬務處理,具體資
金清算和數據傳遞的時間、程序及托管協議當事人承擔的權責按基金管理人屆時
的公告執(zhí)行。
3.本基金開展基金轉換業(yè)務應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公
告。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
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是指按照相關法規(guī)計算的每萬份基金份額的日已實現
收益,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的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
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7日年化收益率是指以最近7日(含節(jié)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資產收益率,基金
7日年化收益率的計算精確到0.001%,百分號內小數點后第4位四舍五入。國家
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日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已實現收益/當日該類基金
份額總額×10000
其中,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總額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節(jié)假日)未結轉份額。
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結轉份額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最近七個自然日的每萬
份基金已實現收益按每日復利折算出的年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365/77?????R???i
?1+?1??100%7日年化收益率(%)=?????
10000??????i=1??
其中,Ri為最近第i個自然日(包括計算當日)的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經基
金托管人復核,按規(guī)定公告。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
2.估值方法
(1)本基金估值采用“攤余成本法”,即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
面利率或協議利率并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剩余存續(xù)期內平均攤銷,每
日計提損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場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債券和票據的市價計算基金資
產凈值。在有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交易所短期債券可以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前,
本基金暫不投資于交易所短期債券。
(2)為了避免采用“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與按市場利率和交易
市價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發(fā)生重大偏離,從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產生稀釋
和不公平的結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術,對基金持有的估值
對象進行重新評估,即“影子定價”。
當“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與“影子定價”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
偏離達到或超過0.25%時,基金管理人應根據風險控制的需要調整組合,其中,對
于偏離程度達到或超過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參
考成交價、市場利率等信息對投資組合進行價值重估,使基金資產凈值更能公允
地反映基金資產價值。
(3)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3.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3)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
不作為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錯誤處理。
(三)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錯誤的處理方式
(1)當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差錯時,視
為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錯誤;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百分號內小數點后3位以內
(含第3位)發(fā)生差錯時,視為7日年化收益率錯誤。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并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估值錯誤偏差達到基金資產凈值的0.25%
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估值錯誤偏差達到基
金資產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通報基金托管人后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備案;當發(fā)生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計算差錯時,由基金管理人負
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
基金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2)當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
損失需要進行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
認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雙方在
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議執(zhí)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
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已由基金托
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
書面說明,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出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
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投資人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人或
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費和托管費的比例各自
承擔相應的責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
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
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
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
進而導致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3)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
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
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fā)現該錯誤而造成的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
年化收益率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tǒng)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
差,以基金管理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者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果行業(yè)另
有通行做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四)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占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而基金管理人為保障
投資人的利益,已決定延遲估值;
(4)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
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
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鸸乐?;
(5)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鸸芾砣霜毩⒌?
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
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
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編制,基金托管人復核。
2.報表復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財務報表后,進行獨立的復核。核
對不符時,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進行調整,直至雙方數據完全
一致。
3.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復核時間安排
(1)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表的編制;在每個季
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季度報告的編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
月內完成基金中期報告的編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基金年度報告的
編制?;鹉甓葓蟾娴呢攧諘媹蟾鎽斀涍^審計?;鸷贤Р蛔銉蓚€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的復核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完成報表編制,將有關報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
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
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應留足充分的時間,便于基金托管人復核相關報表及報告。
(八)基金管理人應在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之前及時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的基礎數據和編制結果。
九、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guī)定將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額進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同一類別內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每萬份基金
已實現收益為基礎,為投資人每日計算當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進行支付。投資
人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后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
因去尾形成的余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
4.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大于
零時,為投資人記正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小于零時,為投資人記負收益;若
當日已實現收益等于零時,當日投資人不記收益;
5.本基金每日進行收益計算并分配時,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紅利再投資
(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投資人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若投資人
在每日收益支付時,當日已實現收益大于零時,則增加投資人基金份額;若當日
已實現收益等于零時,則保持投資人基金份額不變;基金管理人將采取必要措施
盡量避免基金已實現收益小于零,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小于零時,則縮減投資人基
金份額。若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時,其對應收益將立即結清;若收益為負值,則
從投資人贖回基金款中扣除;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
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7.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本基金按日計算并分配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時間和程序
本基金每個工作日進行收益分配。每個開放日公告前一個開放日每萬份基金
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于節(jié)假日結束后第二個自然
日,披露節(jié)假日期間的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節(jié)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
率,以及節(jié)假日后首個開放日的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經中
國證監(jiān)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義務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應按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
擬公開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信
息披露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
運作中產生的信息以及從對方獲得的業(yè)務信息應予保密。但是,如下情況不應視
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違反保密義務: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導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開;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為遵守和服從法院判決或裁定、仲裁裁決或中國
證監(jiān)會等監(jiān)管機構的命令、決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開。
(二)信息披露的內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
同、托管協議、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募集情況、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每萬份
基金已實現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包
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臨時報告與公告、澄清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清算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鹉甓葓?
告需經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職責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應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
宗旨,誠實信用,嚴守秘密?;鸸芾砣素撠熮k理與基金有關的信息披露事宜,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于本章第(二)條規(guī)定
的應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事項進行復核,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
予以公布。
對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復核的信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人)在公告前應告知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互相監(jiān)督,保證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
和限時披露的義務。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
國證監(jiān)會指定媒介披露。根據法律法規(guī)應由基金托管人公開披露的信息,基金托
管人將通過指定媒介公開披露。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關信
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3)出現基金管理人認為屬于會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評估基金資產的
緊急事故的任何情況;
(4)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形;
(5)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況。
2.程序
按有關規(guī)定須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經
基金托管人復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發(fā)生基金合同中規(guī)定需要披露的事項時,
按基金合同規(guī)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
理時間獲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保證文本的
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十一、基金費用
(一)基金管理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0.1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
法如下:
H=E×年管理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二)基金托管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0.0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
法如下:
H=E×年托管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三)基金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務費率為0.25%,對于由B類降級為A類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年銷售服務費率應自其降級后的下一個工作日起適用A類基金份
額的費率。B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務費率為0.01%,對于由A類升級為B類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年銷售服務費率應自其升級后的下一個工作日起享受B類基金份
額的費率。E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務費率為0.25%。C類基金份額的年銷售服務
費率為0.01%。E類和C類基金份額不適用基金份額的升降級規(guī)則。四類基金份額
的銷售服務費計提的計算公式相同,具體如下:
H=E×年銷售服務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該類基金份額應計提的基金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
(四)證券賬戶開戶費用、證券交易費用、基金財產劃撥支付的銀行費用、
銀行賬戶維護費、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有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及相應協議的規(guī)定,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五)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
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六)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基金銷售服務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協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基金銷
售服務費,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鸸芾砣吮仨氉钸t
于新的費率實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時間
1.復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計提的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基金銷售服務費
等,根據本托管協議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復核。
2.支付方式和時間
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發(fā)送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基金
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
產中一次性支付給注冊登記機構,由注冊登記機構代付給銷售機構。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
付日支付。
(八)違規(guī)處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運作辦法》及其
他有關規(guī)定從基金財產中列支費用時,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說明解
釋,如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絕支付。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不少于15年。如
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guī)承擔責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在6月30日及12月31日結束后的30個工作日內或發(fā)
生對投資者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時,基金管理人應將有關資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
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并保證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鹜泄苋瞬坏?
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
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一)檔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應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
料?;鹜泄苋藨4婊鹜泄軜I(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應當按規(guī)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二)合同檔案的建立
1.基金管理人簽署重大合同文本后,應及時將合同文本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
處。
2.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將與本基金賬務處理、資金劃撥等有關的合同、協議傳
真基金托管人。
(三)變更與協助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fā)生變更,未變更的一方有義務協助變更后的接任
人接收相應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基金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承擔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
規(guī)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并保存至少十五年以上。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
(1)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
(2)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3)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4)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換程序
更換基金管理人必須依照如下程序進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者單獨或合計持有基金總份額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原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6個月內對被提名
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新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
定的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資格條件;
(3)核準: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臨時基金管理人,更
換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4)交接:原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管理業(yè)務資料,及時
辦理基金管理業(yè)務的移交手續(xù),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接收,
并與基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
(5)審計:原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聘請會計師事務
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審計
費用在基金財產中列支;
(6)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新任基金管理人獲得中國證監(jiān)
會核準后2日內公告;
(7)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應
按其要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任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名稱字樣。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1.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
(1)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
(2)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布破產;
(3)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4)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單獨或合計持有基金總份額10%
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原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6個月內對被提名
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決議,新任基金托管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
定的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資格條件;
(3)核準:新任基金托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臨時基金托管人,更
換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
(4)交接:原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務
資料,及時辦理基金財產和托管業(yè)務移交手續(xù),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臨時基金托管
人應當及時接收,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
(5)審計:原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聘請會計師事務
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審計
費用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6)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新任基金托管人獲得中國證監(jiān)
會核準后2日內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由單獨或合計持有基金總
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分別按上述程序進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應在更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后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聯合公
告。
(四)新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業(yè)務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財產和基金
托管業(yè)務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應繼續(xù)履行相關職責,并保證不做出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的行為。
十五、禁止行為
本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
從事證券投資。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基金托管人不公平
地對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
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
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對他人泄漏基金運作和管理過程中任何尚未
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方式公開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投資指令和贖
回、分紅資金的劃撥指令,或違規(guī)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指令。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不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和
其他從業(yè)人員相互兼職。
(八)基金托管人私自動用或處分基金財產,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
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的規(guī)定進行處分的除外。
(九)基金財產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1)承銷證券;(2)向他人貸款
或者提供擔保;(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
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其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fā)行的股票或者債券;(6)買賣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
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8)依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
禁止的其他活動;(9)本基金不得與基金管理人的股東進行交易,不得通過交易
上的安排人為降低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實天數。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
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十)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
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從事的其他行為。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
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
或備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組
(1)基金合同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財產清算組,基金財產清
算組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
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
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鹭?
產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終止,應當按法律法規(guī)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對基金財產進行清
算。基金財產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終止后,發(fā)布基金財產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終止時,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產;
(3)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4)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價和變現;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基金財產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8)參加與基金財產有關的民事訴訟或仲裁;
(9)公布基金財產清算結果;
(10)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終止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
金財產清算組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結果
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
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
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十七、違約責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的,
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基金法》
或者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
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
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進行賠
償;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進行賠償,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利及義
務代表基金向違約方追償。但是如發(fā)生下列情況,當事人可以免責: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照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作
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投資原則投資或不投資造成的直接損
失或潛在損失等;
(四)一方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必要的
措施,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五)違約行為雖已發(fā)生,但本托管協議能夠繼續(xù)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
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繼續(xù)履行本協議。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業(yè)務出現差錯,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
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基金財產或投資人損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
賠償責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
影響。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
調解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
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
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
雙方對托管協議的效力約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申請發(fā)售基金份額時提交的托管協議草案,
應經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加蓋公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協議當
事人雙方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的意見修改托管協議草案。托管協議以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
的文本為正式文本。
(二)托管協議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財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之日止。
(三)托管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對托管協議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四)本協議一式八份,協議雙方各持二份,備存二份,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
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其他事項
如發(fā)生有權司法機關依法凍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應
予以配合,承擔司法協助義務。
除本協議有明確定義外,本協議的用語定義適用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協議未
盡事宜,當事人依據基金合同、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協商辦理。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簽訂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簽訂地、簽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