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已于2024年11月4日經中
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24]1546號文注冊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基金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但
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
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
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
行承擔投資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
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
險,包括:因政策、經濟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市場風險、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管理風險、合規(guī)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
險等等。
本基金系債券型基金,其預期風險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
基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當認真、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
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根
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
相適應,理性判斷市場,謹慎、獨立做出投資決策,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并通
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認/申購和贖回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投資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業(yè)績表現?;?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的保證?;鸸芾砣颂嵝淹顿Y者基
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資產凈值變化
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在基金運作
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后,可
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十六、側袋機制”章節(jié)。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
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并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
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目錄
一、緒言.................................................................................................................................1
二、釋義.................................................................................................................................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4
五、相關服務機構.............................................................................................................16
六、基金的募集.................................................................................................................2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4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25
九、基金的投資.................................................................................................................35
十、基金的財產.................................................................................................................40
十一、基金資產估值.........................................................................................................41
十二、基金的收益與分配................................................................................................46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48
十四、基金的會計與審計................................................................................................50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51
十六、側袋機制.................................................................................................................57
十七、風險揭示.................................................................................................................60
十八、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和基金財產的清算....................................................63
十九、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65
二十、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79
二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96
二十二、其它應披露事項................................................................................................98
二十三、招募說明書存放及其查閱方式......................................................................99
二十四、備查文件...........................................................................................................100
一、緒言
《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本招募說明書”)依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
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
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
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
理規(guī)定》”)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
資風險、相關費率等與投資人投資決策有關的必要事項,投資人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
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
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
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鸷贤羌s定基金
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
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人欲
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1
二、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該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
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或本招募說明書:指《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解釋、
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
會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自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決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
并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定》修正的《公開募
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
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
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2
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
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并
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
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包括其不時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行
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
者
21.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
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3.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
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4.銷售機構:指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
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
務的機構
25.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
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6.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7.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認購、
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清算完畢,
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
個月
32.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開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n為自然數
36.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7.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業(yè)務規(guī)則》:指《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是由基金管理人
制定并不時修訂,規(guī)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資人共同遵守
39.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金
份額的行為
40.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金
份額的行為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條件要
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2.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
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額的行為
43.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
銷售機構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
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
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6.元:指人民幣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8.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
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9.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0.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1.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
額凈值的過程
52.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信息
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
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3.基金份額分類:指本基金分設兩類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兩
類基金份額分設不同的基金代碼,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各類別基金資
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fā)售在外的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
54.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申購時收取前端認/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
限收取贖回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類別
55.C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申購時不收取前端認/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
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且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類別
56.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
持有人服務的費用
57.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
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
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
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58.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方
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59.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戶進行處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
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賬戶
60.特定資產:包括:(1)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2)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3)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
名稱: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市虹口區(qū)邯鄲路135號5幢101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焦艷軍
設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2]1719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65000萬元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人:白莉莉
客戶服務電話:021-61560999、4000288699
傳真:021-38556751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56.31%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38.46%
安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5.23%
合計 1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基本情況
焦艷軍先生,董事長。中共黨員,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
資格。曾任職于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太平保險控
股有限公司等?,F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長。
曹琦女士,董事。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任職于中
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F任本基金管理人總經理。
徐鋼先生,董事。中共黨員,金融學碩士,正高級經濟師。曾任職于中國人壽保險(集
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F任太平資
6
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邢茂華先生,董事。中共黨員,經濟學學士。曾任職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哈爾濱分公司、
哈爾濱保監(jiān)辦、黑龍江保監(jiān)局、太平保險有限公司、太平養(yǎng)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F任太平
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投資總監(jiān)(副總經理級)、首席投資官,兼總公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不
動產管理部(二級部)總經理。
鄧先虎先生,董事。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任職于北
京天地方圓翻譯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公司、
長江養(yǎng)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等。
現任本基金管理人副總經理。
ThomasAdamShippey先生,董事。英國阿斯頓大學國際商務和德語學士。曾任職于普
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瑞銀集團?,F任安石集團財務總監(jiān)、安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
范碧華女士,獨立董事。法學學士,主要從事公司、銀行與金融等方面的研究?,F任上
海申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武進鋒先生,獨立董事。中共黨員,法學碩士,中國及美國紐約州執(zhí)業(yè)律師。曾任職于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通用電氣醫(yī)療集團、北京市中銀(上海)律師事務所?,F任北京浩天(上
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趙然女士,獨立董事。經濟學博士,曾任職于跨國公司、投資銀行等相關企業(yè)?,F任河
南省社科院副研究員。
2、監(jiān)事會成員基本情況
熊瑩女士,監(jiān)事會主席。工商管理碩士。曾任職于興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F任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
公司審計部副總經理。
熊志剛先生,監(jiān)事。中共黨員,博士學位。曾任職于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
門分公司、廈門晨光進出口公司、中國保監(jiān)會福建監(jiān)管局、中國銀保監(jiān)會福建監(jiān)管局?,F任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風險管理及合規(guī)部副總經理。
王瑞瑾先生,監(jiān)事。會計學專業(yè)學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任職于萬家共贏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信證券、上海銀行等?,F任本基金管理人基金運營部總監(jiān)。
王偉先生,職工監(jiān)事。中共黨員,金融學博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任職于
太平養(yǎng)老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F任本基金
管理人紀委辦公室主任。
趙霖先生,職工監(jiān)事。中共黨員,FRM,工程及經濟學雙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
資格。曾任職于上海亞太計算機信息系統有限公司、上海建經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上海新世
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現任本基金管理人稽核風控
部總監(jiān)。
谷鎏先生,職工監(jiān)事。中共黨員,法學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任職于上
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政府江寧路街道辦事處、太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本基金管理人綜合管
理部(黨委辦公室)副總監(jiān)。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曹琦女士,總經理。簡歷同上。
鄧先虎先生,副總經理。簡歷同上。
史彥剛先生,助理總經理。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就
職于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信銀行,曾任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用分析師、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格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F任本基金管理人助理總經理。
陳曉女士,助理總經理。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就職
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本基金管理人助理總經理、固定收益投資部總監(jiān)。
王炯女士,督察長。中共黨員,法學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任職于上海
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jiān)管局(原上海市證券管理辦公室)、
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F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長。
陳新先生,首席信息官。中共黨員,工學學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曾就職于
丹東電子研究設計院、丹東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投資管理中心、華泰資產
管理有限公司、永誠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F任本基金管理人首席信息官、信息技術部總
監(jiān)。
4、本基金擬任基金經理
趙巖先生,華東理工大學經濟學學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2008年7月起曾
先后任職于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上海中財期貨有限公司。2012年6月起任上海銀葉投資
有限公司投資助理、投資經理等職。2016年6月加入本公司,擔任投資經理、專戶投資部
助理總監(jiān)等職,現任固定收益投資部助理總監(jiān)。2020年10月29日至2023年7月13日
擔任太平恒睿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1年1月20日起擔任太平恒利純債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1年12月8日起擔任太平恒興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經理。2022年11月17日起擔任太平恒信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經理。2022年12月9日起擔任太平綠色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經理。2023年1月18日至2024年4月10日擔任太平中證同業(yè)存單AAA指數7天持有
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3年6月7日起擔任太平恒泰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經理。2024年6月6日起擔任太平恒發(fā)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經理。
張杰女士,南開大學金融碩士,具有證券投資基金從業(yè)資格。2018年7月起在華夏久
盈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從事宏觀研究工作。2021年4月加入本公司,從事宏觀利率研究。
2024年1月11日起擔任太平恒興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5、基金管理人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
本基金投資采取集體決策制度,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及職務如下:
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總經理曹琦女士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助理總經理兼基金經理史彥剛先生、助理總經理兼固定收益投資
部負責人\基金經理陳曉女士、首席資產配置官兼多元資產投資部組合投資部總經理\基金經
理劉翀先生、權益投資部負責人兼基金經理劉金先生、研究部負責人兼基金經理楊行遠先生、
交易部負責人吳士彬先生、固定收益投資部助理總監(jiān)兼基金經理吳超先生。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售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
為;
12、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關于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
辦法》等現行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
的行為發(fā)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防止下列行為發(fā)生: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謀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
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guī)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監(jiān)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7)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泄
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
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8)違反證券交易場所業(yè)務規(guī)則,利用對敲、倒倉等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
序;
(9)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yè)務發(fā)展;
(11)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行為。
4、基金管理人關于履行誠信義務的承諾
基金管理人承諾將以取信于市場、取信于社會為宗旨,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
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發(fā)布的監(jiān)管規(guī)定,不斷更新投資理念,規(guī)范基金運作。
5、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
泄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
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fā)
展規(guī)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huán)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
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
1、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則,自覺形成守法經
營、規(guī)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和受托資產
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3)確?;稹⒐矩攧蘸推渌畔⒄鎸?、準確、完整、及時。
2、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yè)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
并涵蓋到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反饋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
的有效執(zhí)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
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基金管理人制訂內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guī)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各項規(guī)定。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范和化解風險為出發(fā)點。
(4)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調整和公司經營戰(zhàn)略、
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4、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公司內部風險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投資管理業(yè)務控制、信息披露控制、基金銷售活動
控制、信息技術系統控制、會計系統控制、監(jiān)察稽核控制等。
(1)投資管理業(yè)務控制
公司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投資管理業(yè)務的性質和特點嚴格制定管理規(guī)章、
操作流程和崗位手冊,明確揭示不同業(yè)務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并采取控制措施。
(2)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
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3)基金銷售活動控制
公司從事基金銷售活動,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利益和基金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4)信息技術系統控制
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原則,嚴格制定信息系
統的管理制度。信息技術系統的設計開發(fā)符合國家、金融行業(yè)軟件工程標準的要求,編寫完
整的技術資料;在實現業(yè)務電子化時,設置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并保證計算機系統的
可靠性;信息技術系統投入運行前,經過業(yè)務、運營、監(jiān)察稽核等部門的聯合驗收。
(5)會計系統控制
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及應用指南、
《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yè)務指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務制
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并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控
制。
(6)監(jiān)察稽核控制
公司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經董事會聘任,報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根據公司監(jiān)察稽
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會授權,督察長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
告、建議職能。
公司設立監(jiān)察稽核部門,對公司經營層負責,開展監(jiān)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證監(jiān)察稽核部
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5、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
基金管理人的制度體系分為四個層面:
(1)公司章程;
(2)公司內部控制大綱
公司內部控制大綱是對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是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
綱要和總攬,內部控制大綱明確內控目標、內控原則、控制環(huán)境、內控措施等內容;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風險控制制度、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監(jiān)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業(yè)績評估考核制度
和緊急情況處理制度;
(4)部門和業(yè)務管理制度
部門和業(yè)務管理制度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
位責任等的具體說明,是公司根據部門職能開展相關業(yè)務的相關制度,是依據公司基本管理
制度制定的具體業(yè)務管理制度。
6、基金管理人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特別聲明以上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并承諾將根據法律法規(guī)、市
場環(huán)境的變化和業(yè)務的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濟南市歷下區(qū)濼源大街8號
法定代表人:辛樹人
成立時間:1987年11月23日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4〕204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1112.09629836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發(fā)行
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業(yè)拆借;提供信用證服
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險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
國際結算;同業(yè)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fā)
行和代理發(fā)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
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yè)務。
2、發(fā)展概況
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豐銀行”)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yè)銀行之一,前身
為1987年成立的煙臺住房儲蓄銀行。2003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改制為恒豐銀行。2017
年啟動市場化改革,2019年底剝離不良資產、引薦戰(zhàn)略投資,完成了國務院批復的“剝離
不良、引進戰(zhàn)投、整體上市”三步走改革重組方案中的前兩步,成為在市場化法制化框架內
合力化解全國性銀行機構金融風險的成功案例。
目前,恒豐銀行注冊資本1112億元,位居全國銀行業(yè)第五位。股權結構中國有股權占
比約為89.70%、外資股權占比為3%、民營股權占比約為7.30%,形成了以國有股東為主導,
穩(wěn)定多元清晰的股權結構。其中,山東省金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
司、新加坡大華銀行有限公司為前三大股東。
截至2023年末,全行總資產1.44萬億元,各項業(yè)務發(fā)展勢頭良好,經營效益穩(wěn)步提升。
在全國設有330余家分支機構,主要分布在北上廣深、長三角及沿長江、黃河經濟帶、環(huán)渤
海經濟帶等經濟發(fā)達地區(qū),其中一級分行及總行直屬分行20家。在上海設有資金運營中心、
私人銀行部專營機構,在青島設有全資子公司——恒豐理財有限責任公司。
在英國《銀行家》雜志發(fā)布的“2023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中,按一級資本排名,
恒豐銀行位居119位;先后獲評“數字化轉型創(chuàng)新企業(yè)”“中小銀行數智化創(chuàng)新先鋒”“銀行
業(yè)數字化轉型優(yōu)秀案例”“山東社會責任企業(yè)”等榮譽稱號。
恒豐銀行將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與向上者同行、為奮斗
者奮斗、努力打造“整體上市銀行、精品特色銀行、穩(wěn)健發(fā)展銀行、數字化敏捷銀行”,為
金融強國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貢獻力量。
3、主要人員情況
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設資產托管部,部門現有員工30人,100%員工擁有大學本
科以上學歷,高管人員均擁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員工的學歷層次較高,專業(yè)分布合理,職業(yè)
技能優(yōu)良,職業(yè)道德素質過硬,是一支誠實勤勉、積極進取、開拓創(chuàng)新、奮發(fā)向上的資產托
管從業(yè)人員隊伍。
4、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2014年2月10日,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
管理委員會聯合批準,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恒豐銀行秉承“恒心恒業(yè)、數智同享、
不負所托”的宗旨,致力于打造“恒享托”資產托管業(yè)務品牌,強化受托責任,集中技術和
人才優(yōu)勢,安全保管受托資產。恒豐銀行配備了高效的資金清算網絡、先進的托管業(yè)務綜合
處理系統、完善的內控風險控制制度以及專業(yè)的托管運作團隊,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綜合托
管服務。目前已開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銀行理財托管、基金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托管、
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托管、信托財產保管、私募投資基金托管、QDII類托管等多項業(yè)
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保證業(yè)務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yè)務的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定,守法經營、規(guī)范
運作、嚴格監(jiān)察,保證托管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資產托
管業(yè)務安全、有效、穩(wěn)健運行。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資產托管部內設負責風險管理的業(yè)務室,該業(yè)務室作為內部控制的監(jiān)督、評價部門,組
織督促各相關業(yè)務室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并對各項業(yè)務及其操作提出內部控制建議。該業(yè)務
室配備專職內控稽核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對內部控制獨立行使稽核監(jiān)察
職權。
3、內部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滲透到資產托管業(yè)務的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的全過程和
各個操作環(huán)節(jié),覆蓋所有業(yè)務室、崗位、人員,任何決策或操作應當有案可查。
(2)重要性原則。資產托管業(yè)務的內部控制制度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資產
托管業(yè)務運作的重要業(yè)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3)制衡性原則。內部業(yè)務室和崗位的設置應權責分明、相對獨立、相互制衡,通過
切實可行的措施來消除內部控制的盲點。負責風險管理的業(yè)務室作為內部控制的監(jiān)督和評價
部門,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建設和執(zhí)行部門;負責內部控制監(jiān)督與評價的內控稽核崗的工作具
有獨立性,不得兼任其他崗位的工作。
(4)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體系應同資產托管業(yè)務規(guī)模、業(yè)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
水平及業(yè)務其他環(huán)境相適應,內部控制制度的制訂應當具有前瞻性,并應當根據國家政策、
法律法規(guī)及經營管理的需要,適時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
任何人不得擁有超出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力,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
(5)審慎性原則。內部風險管理必須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保證托管資產的安全與
完整。
(6)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實現既定
的內控目標。
4、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將風險防范和控制理念融入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制度建設
中,建立了明確的崗位職責、科學的業(yè)務流程、詳細的操作手冊、嚴格的人員行為規(guī)范等一
系列規(guī)章制度;根據法律法規(guī)要求實現托管業(yè)務隔離,確保資產獨立、環(huán)境獨立、人員獨立、
業(yè)務制度和管理獨立、網絡獨立。
(2)建立健全組織管理結構:不同業(yè)務室、崗位之間相互獨立、相互制衡;明確崗位
職責,落實崗位責任制;加強員工管理,定期進行業(yè)務與職業(yè)道德培訓,提升員工業(yè)務素質,
使員工樹立風險防范與控制理念。
(3)風險識別與評估:負責風險管理的業(yè)務室指導各業(yè)務室進行風險識別、評估,制
定并實施風險控制措施,排查風險隱患;配備專職內控稽核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
章制度,對內部控制獨立行使稽核監(jiān)察職權。
(4)數據安全控制:業(yè)務操作區(qū)域相對獨立、數據和傳真加密、數據傳輸線路備份、
監(jiān)控設置的運用和保障等措施保障數據安全。
(5)應急準備:定期組織各業(yè)務室、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升應急事件的處置水平,
使托管業(yè)務的發(fā)展符合業(yè)務連續(xù)性要求。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負有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jiān)督權的職責。根據《基金法》、《運作辦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和范圍、投資組合比例、投
資限制、費用的計提和支付方式、基金會計核算、基金資產估值和基金凈值的計算、收益分
配、申購贖回以及其他有關基金投資和運作的事項,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業(yè)務監(jiān)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
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
對并回復基金托管人。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
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
中國證監(jiān)會。如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市虹口區(qū)邯鄲路135號5幢101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7樓、5樓503A
法定代表人:焦艷軍
聯系人:周書雨
直銷電話:021-38556789
直銷傳真:021-38556751
客戶服務電話:021-61560999、4000288699
公司網址:www.taipingfund.com.cn
2、其他銷售機構
詳見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網站。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并
根據《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登記機構
名稱: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市虹口區(qū)邯鄲路135號5幢1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焦艷軍
聯系人:王瑞瑾
聯系電話:021-38556651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經辦律師:黎明、陳穎華
聯系人:陳穎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507單元01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東育路588號前灘中心42樓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李丹
聯系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經辦注冊會計師:葉爾甸、朱容瑩
聯系人:朱容瑩
六、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關規(guī)定,并于2024年11月4日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24]1546號文批準注
冊募集。
(二)基金類別、運作方式及存續(xù)期限
1、基金類別: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3、基金存續(xù)期限:不定期
(三)募集概況
1、募集方式:通過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公開發(fā)售,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
金份額發(fā)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2、募集期限: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具體發(fā)售時間
見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基金募集的實際情況按照相關程序延長或縮短募集期,并按規(guī)定公
告,此類變更適用于所有銷售機構?;鹉技谌艚浹娱L,最長不得超過前述募集期限。
3、募集對象: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
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4、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為2億份。
本基金不設募集規(guī)模上限。在本基金的募集達到備案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據
基金發(fā)售情況對本基金的發(fā)售進行規(guī)模控制,具體規(guī)定見本基金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合
同生效后,基金的資產規(guī)模不受前述募集規(guī)模限制。
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任何與基金份額發(fā)售有關的當事
人不得預留和提前發(fā)售基金份額。
5、基金份額的類別
在投資者認/申購時收取前端認/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但不
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申購時
不收取前端認/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且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
提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C類基金份額。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代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
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各類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發(fā)售在外
的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申購的基金份額類別。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間不得互相轉
換。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
況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減少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對基
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guī)則進行調整并在調整實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
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基金的面值、認購價格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的初始面值均為人民幣1.00元,按初始面值發(fā)售,
每份基金份額認購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7、基金的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采用前端收費模式收取基金認購費用。基金投資人在基金募集期
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按每筆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請單獨計
算,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
率設置如下:
認購金額(M,含認購費) 認購費率
M<100萬元 0.50%
100萬元≤M<300萬元 0.30%
300萬元≤M<500萬元 0.10%
M≥500萬元 按筆收取,每筆1000元
(注:M:認購金額;單位:元)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在投資人認購A類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財產,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期間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8、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歸基金份
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9、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A類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2)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A類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2)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C類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3)認購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認購份額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
基金財產承擔。
例1:某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如果認購期內認購資金獲
得的利息為5元,則其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10,000/(1+0.5%)=9,950.25元
認購費用=10,000-9,950.25=49.75元
認購份額=(9,950.25+5)/1.00=9,955.25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
息,可得到9,955.25份A類基金份額(含利息折份額部分)。
例2:某投資人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假設該筆認購產生利息
50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內獲得
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0份C類基金份額(含利息折份額部分)。
10、基金的認購
(1)募集場所
本基金可通過直銷機構等銷售機構認購本基金。各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fā)售
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2)時間安排
在募集期內,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在工作時間中持續(xù)辦理本基金的認購手續(xù)。具體時間見
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和相關銷售機構公告。
(3)基本認購程序
1)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需首先辦理開戶手續(xù),已經開立基金賬戶的客戶無需重新開戶。
2)投資者依照銷售機構的規(guī)定,在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段內提出認購申請,并辦理有
關手續(xù)。
3)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申報方式,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須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全額繳納認
購款項。
4)在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按每筆A類基
金份額的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
購費。
5)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生效,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
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
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并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
行承擔。
(4)認購限額
1)投資人通過本基金的直銷機構單個基金賬戶首次認購本基金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
1.00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含認購費);通過其他
銷售機構單個基金賬戶首次認購本基金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含認購費),追加
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含認購費),其他銷售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
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guī)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
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對認購的金額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1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
用。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
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
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guī)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發(fā)售,并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
構驗資?;鸸芾砣俗允盏津炠Y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xù)并取得中國證監(jiān)會
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
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
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鸸芾砣?、
基金托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三)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
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
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如持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與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機構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
書或其他相關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予以公告?;?
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
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銷售機構開通電話、傳真或網上等交易方式,投資人可以通過
上述方式進行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人或指定的銷售機構另行公告。
(二)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
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體業(yè)務辦理時
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
贖回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
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
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的價
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但申請一經受理不
得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投資者的合
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yè)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xù)、辦理時間、處理規(guī)則
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guī)
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
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交付申購款項,否則所提交的申購申
請不成立。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否則所提交的贖回申請不
成立。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
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如遇證
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
下一個工作日劃出。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
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
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
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
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
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
的確認情況,投資者應及時查詢。若申購不成功或無效,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由此產
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4、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允許的范圍內,基金管理人可對上述業(yè)務辦理時間和程序進
行調整,本基金管理人將于調整實施前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投資人通過本基金的直銷機構單個基金賬戶首次申購本基金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
1.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含申購費);通過其他銷
售機構單個基金賬戶首次申購本基金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
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含申購費),其他銷售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投資人可多次申購,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占本基金總份額的比例不得達到或超
過50%(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超標的除外)。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
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以規(guī)定本基金的總規(guī)模限額和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累計持有的基金
份額上限,具體規(guī)定請參見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4、基金管理人有權規(guī)定單一投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上限,具體金額請參見更新的
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5、基金份額持有人單筆贖回的基金份額不得低于1份,當某筆交易類業(yè)務導致基金份
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單個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1份的,該基金份額余額必須
一同贖回。
6、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
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鸸芾砣嘶谕顿Y運作與風險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
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1、申購費率
投資者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按每筆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申請
單獨計算。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采用前端收費模式收取基金申購費用;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
取申購費。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設置如下: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 申購費率
M<100萬元 0.50%
100萬元≤M<300萬元 0.30%
300萬元≤M<500萬元 0.10%
M≥500萬元 按筆收取,每筆1000元
(注:M:申購金額;單位:元)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2、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
份額時收取。
本基金A類、C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如下:
持有時間(N) 贖回費率
N < 7日 1.5%
N ≥ 7日 0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人,將贖回費
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
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申購金額的計算方式:
(1)當投資者選擇申購A類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的情形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2)申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的情形下: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2)當投資者選擇申購C類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3)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3:假定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60元,某投資人本次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
額400,000元,對應的本次申購費率為0.50%,該投資人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為:
凈申購金額=400,000/(1+0.50%)=398,009.95元
申購費用=400,000-398,009.95=1,990.05元
申購份額=398,009.95/1.0560=376,903.36份
即:投資人投資40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定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
值為1.0560元,可得到376,903.36份A類基金份額。
例4:假定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60元,某投資人投資6,000,000元申購本基
金A類基金份額,其對應的申購費用為1,000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費用=1,000.00元
凈申購金額=6,000,000-1,000=5,999,000.00元
申購份額=5,999,000.00/1.0560=5,680,871.21份
即:投資人投資6,00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定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
值為1.0560元,可得到5,680,871.21份A類基金份額。
例5:假定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0元,某投資人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
C類基金份額,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份額=100,000/1.2000=83,333.33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
值為1.2000元,可得到83,333.33份C類基金份額。
2、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采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計算
公式: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
金財產承擔。
例6:某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90天,贖回適用費率
為0%,假設贖回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1480元,則其可得凈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1480=11,480.00元
贖回費用=11,480×0%=0元
凈贖回金額=11,480-0=11,480.0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為90天,假設贖回當日A類
基金份額凈值為1.1480元,則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1,480.00元。
例7:某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少于7日,贖回適用費率
為1.50%,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1480元,則其可得凈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金額=10,000×1.1480=11,480元
贖回費用=11,480×1.50%=172.20元
凈贖回金額=11,480-172.20=11,307.8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0,000份A類基金份額,持有期少于7日,假設贖回當日A類
基金份額凈值為1.1480元,則可得到的凈贖回金額為11,307.80元。
3、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
并根據《基金合同》約定公告。遇特殊情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
基金促銷計劃,針對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在對
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xù)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贖回費率。
5、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
規(guī)定。
(八)申購和贖回的登記
1、經基金銷售機構同意,基金投資者提出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
間之前可以撤銷。
2、投資者申購基金生效后,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登記權益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投
資人自T+2日(含該日)后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3、投資人贖回基金生效后,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辦理扣除權益的登記手續(x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但不得
實質影響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并最遲于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
告。
(九)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
購申請。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yè)
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fā)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
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因技術故障或異常情況導致基
金銷售系統、基金登記系統、基金會計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9、申請超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單一投資者單日或單筆申購金額
上限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8、10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接受投
資人的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
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
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
(十)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
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
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6、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除第4項之外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
基金管理人應按規(guī)定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
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基金
份額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
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一)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
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前一
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
部分延期贖回或暫停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
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
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
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
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
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
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
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
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
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若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且單個開放日內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超過上一
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20%,基金管理人有權先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出20%的贖回
申請實施延期辦理,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20%以內(含20%)的贖回申請,基金管
理人根據前段“(1)全額贖回”或“(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贖回申請一并辦理。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
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延期的贖回申請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與下一開放日其他贖
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
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如投資
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延期贖
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
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
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通過管理人網
站公告等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并在兩日內在規(guī)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3、如果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間,最遲
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
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時間,屆時不再另行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
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產生的非
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非交易過戶,或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國
家有權機關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的行為。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
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
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
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
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可
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六)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guī)定。投
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七)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記機構認
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一并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
配。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八)基金份額的轉讓
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中國
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并由登記機構辦理基金份額
的過戶登記?;鸸芾砣藬M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的,將提前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
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業(yè)務規(guī)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yè)務。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相關章節(jié)或相關公告。
(二十)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實質利益的
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申購和贖回的安排進行補充和調整并提前公告。
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力爭獲得高于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追求基金資
產的長期穩(wěn)健增值。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等)、債券回購、現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
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也不投資于信用債券、次級債、同業(yè)
存單、資產支持證券、國債期貨。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
中投資于利率債資產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
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所指利率債主要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券。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三)投資策略
1、利率策略
利率是影響債券投資收益的重要指標,利率研究是本基金投資決策前最重要的研究工作。
本基金將通過對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國家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及資本市場資金環(huán)境的研究,
積極把握宏觀經濟發(fā)展趨勢、利率水平變動趨勢,以及金融市場收益率曲線斜度變化趨勢,
為本基金的債券投資提供策略支持。
2、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對通過對宏觀經濟變量和宏觀經濟政策(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進行分
析,對未來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的市場利率變化趨勢進行預測,決定組合的久期。當預測利率
上升時,適當縮短投資組合的目標久期,預測利率水平降低時,適當延長投資組合的目標久
期。
3、收益率曲線策略
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代表長、中、短期債券收益率差異變化,相同久期債券組合在收益
率曲線發(fā)生變化時差異較大。通過對同一類屬下的收益率曲線形態(tài)和期限結構變動進行分析,
首先可以確定債券組合的目標久期配置區(qū)域并確定采取子彈型策略、啞鈴型策略或梯形策略;
其次,通過不同期限間債券當前利差與歷史利差的比較,可以進行增陡、減斜和凸度變化的
交易。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將在考慮債券投資的風險收益情況,以及回購成本等因素的情況下,在風險可控
以及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債券回購,放大杠桿進行投資操作。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利率債資產的
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5%;
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8)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2)、(6)、(7)項情形之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
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調整后的規(guī)定為準,無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
議。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
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
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
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
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變更或取消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則為準,無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審議。
(五)投資管理程序
為了使大類資產配置方案得以順利貫徹實施,并提升配置效率,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資決
策依據以及具體的決策程序:
1、投資決策依據
(1)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
(2)以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基金投資決策的準則;
(3)國內宏觀經濟發(fā)展態(tài)勢、貨幣市場運行環(huán)境、政策指向及全球經濟因素分析。
2、決策程序
(1)投資研究團隊為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總監(jiān)和基金經理提供投資決策依據,包括
宏觀經濟研究、行業(yè)研究、投資品種研究報告等;
(2)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公司基金投資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對公司所管理基金投資中
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公司投資研究團隊提交的研究報告,對宏觀經濟形勢和市場的走勢
做出分析判斷,并根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投資策略、投資目標和
總體計劃,決定基金資產的配置比例等,對基金經理和投資總監(jiān)做出投資授權,對超出基金
經理或投資總監(jiān)權限的投資項目做出決定,對基金經理的投資活動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3)投資總監(jiān)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授權范圍內組織安排投資工作,貫徹落實投資決策
委員會的各項投資決策和投資計劃,對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協調、反饋、調整、評估,檢查監(jiān)
督基金經理執(zhí)行投資決策委員會決議的情況和基金經理的日常投資運作;
(4)基金經理遵照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的基金資產配置方案的意見,確定基金投資的
配置方案,尋求最佳的投資機會和選擇最佳的投資對象,將投資指令下達至交易部的交易員
執(zhí)行。
(5)交易部接到基金經理下達的交易指令后將準確及時地予以執(zhí)行,并及時反饋情況。
每個交易日交易結束后,基金會計根據交易所回饋信息進行基金清算。
(6)風險控制委員會和稽核與風控部門監(jiān)督和檢查投資決策方案的制定、實施和執(zhí)行
的整個投資運作流程,并提出基金業(yè)績評估報告和風險控制建議。
(六)業(yè)績比較基準
中債-國債及政策性銀行債全價(總值)指數收益率×80%+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稅后)
×20%
中債-國債及政策性銀行債全價(總值)指數是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
的,該指數成分券由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且公開發(fā)行的國債和政策性銀行債組成,具有
廣泛的市場代表性。根據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選用上述業(yè)績比較基準能客觀合理
地反映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征。
如果指數編制單位停止計算編制以上指數或更改指數名稱、或今后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
或有更適當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推出,或市場上出現其他代表性更強或
者更科學客觀適用于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履行適當程序后調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
(七)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債券型基金,其預期風險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
基金。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當利益。
(九)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
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等
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十、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
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以及投資
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
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
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
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
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
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
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十一、基金資產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對
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
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1、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日有報價的,
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
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
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
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并
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
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
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溢價或折價。
2、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優(yōu)先使用可觀察
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
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3、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使?jié)撛诠乐?
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
值。
(四)估值方法
1、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1)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
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
(2)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
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
(3)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至實際收款
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同時
應充分考慮發(fā)行人的信用風險變化對公允價值的影響。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
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
(4)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
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2、對于發(fā)行人已破產、發(fā)行人未能按時足額償付本金或利息,或者有其它可靠信息表
明本金或利息無法按時足額償付的債券投資品種,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可在提供推薦價
格的同時提供價格區(qū)間作為公允價值的參考范圍以及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相關提
示?;鸸芾砣嗽谂c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采用價格區(qū)間中的數據作為該債券投資品種
的公允價值。
3、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4、基金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協議或合同利率逐日確認利息
收入。
5、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
規(guī)定。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原有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上述資產或負債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
7、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
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
結果按規(guī)定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該類基金份
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
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
計入基金財產。國家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
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
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該
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或
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
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
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
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若系同行業(yè)現有技術水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則屬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錯,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錯取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
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
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
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
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
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
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
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
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
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
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
知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者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果行業(yè)另有通行做
法,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
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
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
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fā)現該錯誤
而造成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賬戶
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十二、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
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
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
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且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C類基金
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某一類基金
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費用的不同,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在可供分配利潤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
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經與基金托管
人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但應于調整實施日前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
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按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金
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相關章節(jié)的規(guī)定。
十三、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證券賬戶開戶費用、銀行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基金托管人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自動在次月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
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劃款指令,支付時間及收款賬戶信息由基
金管理人通過書面形式另行通知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基金托管人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自動在次月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
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劃款指令,支付時間及收款賬戶信息由基
金管理人通過書面形式另行通知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
份額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基金托管人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自動在次月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
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劃款指令,支付時間及收款賬戶信息由基
金管理人通過書面形式另行通知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議規(guī)定,按
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
相關章節(jié)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基金財
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
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十四、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
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
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
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會計師事
務所需按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流動性風
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
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
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符合
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
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
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
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
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
服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
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jiān)督等
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痘鸷贤飞Ш?,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
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
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三日前,將基金份額
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將基
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托管人應
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
2、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
書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4、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
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
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
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
明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
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6、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
告應當經過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
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
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
者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
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
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持續(xù)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
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如遇《信息披露辦法》對基金定期報告的信息披露要求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
最新的法規(guī)要求進行相應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7、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規(guī)定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
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
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fā)
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
政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
大關聯交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
費率發(fā)生變更;
(16)任何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3)本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24)新增、取消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5)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
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8、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
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
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
9、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10、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并作
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
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11、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
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相關章節(jié)的規(guī)定。
12、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
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鹦畔⑴读x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
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
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
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
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決策提供
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
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機構,應
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信
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蜓舆t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暫停
估值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
為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
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
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啟用側
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二)側袋機制的實施程序
基金管理人認為可以啟用側袋機制的,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約定,并按如下
程序具體實施:
1、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是否符合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進行評估,制作合規(guī)性評估報告,
并經內部程序決策通過。
2、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決定啟用側袋
機制。
3、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聘請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4、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報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備案,并于
啟用側袋機制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相關材料。
5、基金管理人應就啟用側袋機制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在實施側袋機制期間處置特定資
產或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利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6、在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管理人應當與基金銷售機構共同及時向側袋實施期間申
購或贖回基金的相關投資者傳遞信息,做好相應的風險揭示。
7、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應聘請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三)側袋機制的運作安排
1、特定資產處置清算
特定財產的處置清算由基金管理人審慎決定。特定資產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
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
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款項?;鸸芾砣瞬坏迷趥却~戶中進行除特定資產處置變現以外的
其他投資操作。側袋賬戶資產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應注銷側袋賬戶。
2、對基金申購贖回的影響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務機構應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
份額為基礎,確認相應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按照
啟用側袋機制后的主袋賬戶份額辦理;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僅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申
請并支付贖回款項。
(2)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不得辦理側袋賬戶申購贖回。同時,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
是否暫停申購。
(3)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主袋賬戶的份額凈值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巨額贖
回按照單個開放日內主袋賬戶份額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主袋賬戶總份額的10%認定。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的投資安排、估值、收益分配和費用
1、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合
的調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2、基金的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側袋機制實
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基金服務機構在計算基金業(yè)績相關指標時僅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分割
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少在計算基金業(yè)績相關指標時按投資損失處理。
3、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主袋
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
4、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主袋賬戶的管理費和托管費等費用仍按主袋賬戶基金資產
凈值作為基數計提。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
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因啟用側袋機制產生的咨
詢、審計費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五)信息披露
1、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側
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側袋賬戶相
關信息在定期報告中單獨進行披露。
2、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利益產
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側袋機制實施期間,若側袋賬戶資產無法一次性完
成處置變現,基金管理人在每次處置變現后均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3、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特定資產處置
進展情況,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應同時注明不作為特定資產最
終變現價格的承諾。
(六)基金托管人的職責
基金托管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約定,加強對側袋機制啟用、特定資產處置和
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復核和監(jiān)督。
(七)相關風險提示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側袋賬戶份額不辦理申購、贖回,基金管理人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
額凈值,側袋賬戶份額對應的特定資產不得進行除變現以外的其他投資操作,因此,持有側
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面臨上述流動性風險。
(八)本部分關于側袋機制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
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
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可
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十七、風險揭示
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有: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yè)政策、地區(qū)發(fā)展政策
等)發(fā)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變
化。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
(4)通貨膨脹風險。如果發(fā)生通貨膨脹,基金投資于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
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5)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的
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利率風險)互為消長。
2、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某種情況下因市場交易量不足,某些投資品種的流
動性不佳,可能導致證券不能迅速地轉變?yōu)楝F金,進而影響到基金投資收益的實現;二是在
本基金交易過程中,可能會發(fā)生巨額贖回的情形。巨額贖回可能會使基金以不適當的價格大
量拋售證券,使基金的凈值增長率受到不利影響。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章節(jié)。
(2)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利率債券,堅持組合管理和分散投資的基本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
的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與比例限制進行投資管理。本基金擬投資市場、行業(yè)
及資產的流動性良好,流動性風險相對可控。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
部分延期贖回或暫停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
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
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
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
60
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
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
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
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
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
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
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若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且單個開放日內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
放日基金總份額的20%,基金管理人有權先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出20%的贖回申
請實施延期辦理,而對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20%以內(含20%)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
人根據前段“1)全額贖回”或“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與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
回申請一并辦理。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
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延期的贖回申請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與下一開放日其他贖回申請
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
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如投資人在提
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延期贖回不受
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4)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
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
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fā)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情形時,基
金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謹慎選取
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
金估值、使用擺動定價機制、啟用側袋機制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于各類
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
風險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并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
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相應影響,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
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如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
理人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不辦理申購、贖回,因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側袋賬戶
份額對應的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
操作規(guī)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統故障等
風險。
4、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資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如果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判斷不準確、獲取的信息不充分、投資操作出現失誤
等,都會影響基金的收益水平。
5、合規(guī)風險
合規(guī)風險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
有關規(guī)定的風險。
6、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于利率債,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利率債資產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因此,本基金
需要承擔由于市場利率波動造成的利率風險。本基金所指利率債主要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和
政策性金融債券。
如本基金投資于政策性金融債,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1)政策性金融債流動性風險。政策性金融債市場投資者行為具有一定趨同性,在極
端市場環(huán)境下可能集中買入或賣出,存在流動性風險。
(2)投資集中度風險。政策性金融債發(fā)行人較為單一,若單一主體發(fā)生重大事項變化,
可能對基金凈值表現產生較大影響。
十八、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和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通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
定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
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自決議生效
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
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
《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
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
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
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十九、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資
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
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依法申請贖回或轉讓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
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或
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
限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
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監(jiān)管機構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時的更新和補充,并保證
其真實性;
10)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財
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基
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
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獲得《基金
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
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
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
定期定額投資、轉托管和非交易過戶等的業(yè)務規(guī)則;
17)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結算等業(yè)務;
18)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
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經營方式管
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
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
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向
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及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不低
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證投資者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
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
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3、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國
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為基金辦理
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財產
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
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
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基金管理人向其提供的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
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金合同》的
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向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及審計、法律等外
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
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
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
12)從基金管理人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
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業(yè)監(jiān)督
管理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
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理
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
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
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立日常機構。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立日常機構。若將來法律法規(guī)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另有規(guī)定的,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為準。
1、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guī)、
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事項。
(2)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
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
2)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調低銷售服務費、變更收費方式等;
3)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4)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5)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
務的規(guī)則;
6)增加、減少或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及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規(guī)則進行調整;
7)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2、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
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
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鸸芾砣藳Q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
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
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
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
人提出書面提議?;鹜泄苋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
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
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
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3、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
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表
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
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
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懿慌纱韺Ρ頉Q意見
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4、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允許的
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
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份
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
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或基
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
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公布相關提
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
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決
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
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
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
代表出具表決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決意見
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
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經會議通知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也可以
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或者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會
議并表決。
5、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
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
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7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jiān)票人,
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
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
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
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舉產
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司?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
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和
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
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6、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
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
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
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通
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表
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
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
決。
7、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
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
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
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
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異議,可以在宣
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
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影
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
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
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8、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按規(guī)定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的
要求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
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
力。
9、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側袋份額
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
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
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金份額
10%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相關
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
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
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
上(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的,應分別
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
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容為準,本
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本部分的相關規(guī)定。
10、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等規(guī)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
容被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
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后方可執(zhí)行,自決議生
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
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3、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
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
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
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
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
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4、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5、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
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四)爭議的處理和適用的法律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
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
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
裁決另有決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各方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
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
臺灣地區(qū)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除上報有關監(jiān)管機構一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
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
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二十、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稱: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市虹口區(qū)邯鄲路135號5幢101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市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焦艷軍
設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2]1719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6.5億元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人:白莉莉
客戶服務電話:021-61560999、4000288699
傳真:021-38556751
2.基金托管人
名稱: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濟南市歷下區(qū)濼源大街8號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qū)濼源大街8號
法定代表人:辛樹人
成立時間:1987年11月23日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證監(jiān)許可〔2014〕204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1112.09629836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發(fā)行
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業(yè)拆借;提供信用證服
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
國際結算;同業(yè)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fā)
行和代理發(fā)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
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比例、
投資限制等進行監(jiān)督。基金合同明確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按
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以便基金托管人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
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等)、債券回購、現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
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也不投資于信用債券、次級債、同業(yè)
存單、資產支持證券、國債期貨。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
中投資于利率債資產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
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所指利率債主要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券。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利率債資產的
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6)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5%;
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8)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2)、(6)、(7)項情形之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
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
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調整后的規(guī)定為準,無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
議。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
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組合限制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
等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
行監(jiān)督。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基金托管人通過事后監(jiān)督方式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資禁止行
為進行監(jiān)督。
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變更或取消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以變更后的規(guī)則為準,無需經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審議。
基金托管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議約定履行了監(jiān)督職責,基金管理
人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約定的投資禁止行為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
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
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
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
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
項進行審查。
4.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
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經
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
結算方式?;鸸芾砣藨獓栏癜凑战灰讓κ置麊蔚姆秶阢y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
金托管人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如基金
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供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導致基金托管人無法有效履行監(jiān)督職責,
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應及時通知基金托
管人,新名單自基金托管人確認后生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
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調整銀行間債券市
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并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前3
個工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確認,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果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與不在
名單內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經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未
改正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和交易方式進行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
易規(guī)則進行交易,并負責解決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及損失?;鹜泄苋烁鶕y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
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經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未改正的,基金托管人不承
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5.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行
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符
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并在基金投資存款之前及時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應據以對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
提供存款銀行名單,導致基金托管人無法有效履行監(jiān)督職責,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由基
金管理人承擔。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疸y行存款
業(yè)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明確雙方在相關協議簽署、賬戶開設
與管理、投資指令傳達與執(zhí)行、資金劃撥、賬目核對、到期兌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證實書
的開立、傳遞、保管等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職責,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3)基金托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的監(jiān)督與核查,嚴格審查相關協議、賬戶
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4)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
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算等的各項規(guī)定。
6.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
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
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表現數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
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在發(fā)現后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7.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
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酵ㄖ髴谙乱还ぷ魅涨凹皶r核
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
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
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guī)事項未
能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按規(guī)定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
金合同約定的,應當視情況暫緩或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時改正。如基金管理人
拒絕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按規(guī)定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
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時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8.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
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9.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
撓基金托管人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托管人進行有
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1.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及時、準確
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
收且如遇到問題應及時反饋、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是否對非公開信息保密等行
為。
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資產進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應積
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
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2.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執(zhí)行
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耸盏酵?
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并保
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
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
改正等?;鸸芾砣擞袡嘁蠡鹜泄苋速r償基金或基金管理人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損失。
3.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
理機構,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藷o正當
理由,拒絕、阻撓基金管理人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
金管理人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
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1.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正當指令,不得自行運用、
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如果基金財產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未盡保管責任導致損壞、
滅失的,應由該基金托管人承擔賠償責任。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他業(yè)務
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基金合同和本協議
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和基金認購、申購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資產,
如基金托管人無法從公開信息或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書面資料中獲取到賬日期信息的,應由
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
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
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
賠償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
產。
2.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開設的基金募集專戶,在基金募集
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相應類
別的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鹉技诋a生的利息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提前結束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
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本基金開立的基金銀行賬戶,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
當日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基金管理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中需對基金募集的資金進行確認。
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辦理退款
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銀行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設本基金的銀行賬戶,并根據基
金管理人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
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均需通過本基金的銀行賬戶進行。
(3)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
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4.基金證券交收賬戶和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基金開立基金托管人與本基
金聯名的證券賬戶,賬戶名稱以實際開立為準。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
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
金賬戶,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基金托管人托管系統中開立二級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
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
積極協助。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理人
負責。
(5)若中國證監(jiān)會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在本托管協議生效日之后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
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使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開設、使用并管理;若無
相關規(guī)定,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照并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設、使用的規(guī)定。
5.債券托管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
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
6.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議后由基金托管人負責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理。
7.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證實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妥
善保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其中實物證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銀行的保管庫,
應與非本基金的其他實物證券分開保管;也可存入登記結算機構的代保管庫。實物證券的購
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
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因基金托管人未盡保管責任導致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
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及其他基金
財產不承擔保管責任。對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資,基金管理人都必須和存款機構簽訂定期存
款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為投資指令附件。該協議中必須有如下明確條款:
“存款證實書不得被質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轉讓和背書;本息到期歸還或提
前支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劃至托管資金賬戶(明確戶名、開戶行、賬號等),不得劃入其他任
何賬戶?!比缍ㄆ诖婵顓f議中未體現前述條款,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定期存款投資的投資指
令。在取得存款證實書后,基金托管人保管證實書正本或者復印件?;鸸芾砣藨撛诤侠?
的時間內進行定期存款的投資和支取事宜,若基金管理人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若產生息差(即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已計提的資金利息和提前支取時收到的資金利息差額),
該息差的處理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雙方協商解決。
8.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保管,相關業(yè)務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
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盡量保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基金管理人應在重大合同簽署后將重大合同傳真或以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發(fā)送給基金托
管人。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執(zhí)行。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傳
真件或復印件,未經雙方協商或未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1.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及復核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
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
差計入基金財產?;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法律
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的
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
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對外公布。
2.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方法
1)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a)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
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
b)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
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
c)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至實際收款日
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同時應
充分考慮發(fā)行人的信用風險變化對公允價值的影響?;厥鄣怯浧诮刂谷眨ê斎眨┖笪葱惺?
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
d)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
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2)對于發(fā)行人已破產、發(fā)行人未能按時足額償付本金或利息,或者有其它可靠信息表
明本金或利息無法按時足額償付的債券投資品種,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可在提供推薦價
格的同時提供價格區(qū)間作為公允價值的參考范圍以及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相關提
示?;鸸芾砣嗽谂c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采用價格區(qū)間中的數據作為該債券投資品種
的公允價值。
3)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4)基金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協議或合同利率逐日確認利息
收入。
5)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
規(guī)定。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原有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上述資產或負債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
7)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
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
結果按規(guī)定對外予以公布。
3.估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
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
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
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
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
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若系同行業(yè)現有技術水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
克服,則屬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錯,因不可
抗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錯取得不當得利的當事
人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
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
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
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
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估
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責
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
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
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
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
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確定估
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
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進
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知
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者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果行業(yè)另有通行做法,
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
4.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5.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6.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鸸芾砣恕⒒鹜泄苋朔?
別獨立地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法
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
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7.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編制并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金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報表的編
制,基金管理人應于每月終了后5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應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
日內完成季度報告編制并予以公告;中期報告應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編制并予
以公告;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編制并予以公告?;鹉甓葓蟾嬷械?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鸷贤?
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章后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
在收到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鸸芾砣嗽诩径葓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提供給
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鸸芾砣嗽谥衅趫蟾嫱?
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30日內完成復核?;?
金管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
45日內完成復核?;鸸芾砣撕突鹜泄苋酥g的上述文件往來均以傳真、電子郵件方式
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
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
基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者電子確認。
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
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按規(guī)定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8.基金管理人應在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yè)
績比較基準的基礎數據和編制結果。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
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
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基金
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
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不得拖延
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
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應于發(fā)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管方式可以采用電子或文
檔的形式,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期限?;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
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
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
任。
(七)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
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
2.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3.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
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
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
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
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
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
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4.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5.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
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7.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如經友好協商、
調解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
仲裁,仲裁地點為上海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
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
同和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
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法律)并從其解釋。
二十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
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潛在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具體情況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并
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登記服務
基金管理人作為登記機構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登記服務?;鸸芾砣伺鋫潆娔X系統及
通訊系統,為基金投資者辦理基金賬戶、基金份額的登記、管理、托管與轉托管;基金轉換
和非交易過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管理;權益分配時紅利的登記派發(fā);基金交易份額的
清算過戶和基金交易資金的交收等服務。
(二)資料遞送服務
1、賬戶資料:投資者開戶申請自成功受理之日起的2個交易日后,相關基金賬戶的開
戶確認信息可通過銷售機構進行查詢和打印。
2、交易確認單:投資者自交易指令成功下達之日起的2個交易日后,可通過銷售機構
查詢和打印交易確認單。
3、基金對賬單:通常情況,基金管理人自年度結束之日起30個交易日內,向所有基
金份額持有人遞送年度對賬單。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另有需求,可致電客戶服務中心調整對賬
單的遞送頻率。
4、其他資料: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投資者的需求,不定期遞送基金管理人介紹和產品宣
傳推介材料等。
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資料遞送服務原則上以電子形式為主,如基金份額持有人需紙質資料,
可致電客戶服務中心。對于紙質資料的遞送,基金管理人不對資料的郵寄送達做出任何承諾
和保證,也不對郵寄過程中所出現的遺漏、泄露而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三)客戶服務中心電話服務
客戶服務中心提供24小時自動語音查詢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進行基金賬戶余額、
交易情況、基金凈值等信息的查詢。
客戶服務中心提供每個交易日9:00-11:30,13:00-17:00人工熱線咨詢服務。投資人可
通過客戶服務中心熱線電話(021-61560999、4000288699)享受業(yè)務咨詢、信息查詢、服
務投訴、信息定制、對賬單遞送、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非人工服務時間或線路繁忙時,客戶服務中心提供電話留言功能,客戶服務中心工作人
員將根據投資者留言,提供后續(xù)服務。
(四)信息定制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www.taipingfund.com.cn),或撥打客戶服
務中心熱線電話提交信息定制申請。基金管理人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按基金
份額持有人的定制提供賬戶余額、基金信息、產品凈值、交易確認、公司活動、理財刊物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業(yè)務需要,調整定制信息的條件、方式和內容。
(五)客戶投訴和建議處理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語音留言、呼叫中心人工電話、書信、電子
郵件(services@taipingfund.com.cn)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
訴或提出建議。投資者還可以通過銷售機構的服務電話對該銷售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
提出建議。
二十二、其它應披露事項
本基金暫無其他應披露事項。
二十三、招募說明書存放及其查閱方式
招募說明書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辦公場
所,投資人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也可支付工本費后,在合理時間內取得基金招募說明書
復制件或復印件,但應以基金招募說明書正本為準。
投資者還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http://www.taipingfund.com.cn/)查閱和
下載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二十四、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
2、《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太平恒慶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6、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7、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點
備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
(三)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在辦公時間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免費查閱備查文件;也可
支付工本費后,在合理時間內取得本基金備查文件復制件或復印件,但應以基金備查文件正
本為準。
(以下無正文)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