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估值變更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下列股票:國泰君安(601211)、海通證券(600837)。
根據(jù)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yè)務的指導意見》(第[2017]13號)和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本公司經(jīng)與基金托管人、會計師事務所協(xié)商一致,決定自2024年9月24日起,對旗下證券投資基金(除ETF外)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數(shù)收益法”進行估值;同時,對ETF聯(lián)接基金持有的標的ETF,在當日份額凈值的基礎上考慮上述股票的調整因素進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體現(xiàn)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征后,將恢復按市價估值方法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